湖北当阳3.8万职工与企业“谈工资”
【加强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长11% 一批规模企业年增工资15%
本报讯 (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江文平 向罗勇)日前,湖北三峡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资增长13%,这是该公司8名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就今年的调资方案与公司进行协商的结果。这是湖北省当阳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缩影。如今,该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已达到368家,覆盖职工3.8万人。该市企业职工人均月工资由上年的1080元增长到目前的1200元,增长11%,华强化工等一批规模企业年均增长工资达15%以上。
据介绍,当阳市在经济发展中始终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当作工作重点。从2009年起,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当阳市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要求和操作程序》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工资由企业老板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一年中,在100余家规模企业中逐一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当阳市还针对县域经济中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条件不具备的中小企业较多的实际,在各乡镇和部分行业建立了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庙前镇矿山企业多,镇工会和镇矿山企业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与镇矿山企业就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内容,逐项进行协商。通过协商,矿山企业职工工资月平均增加500元,增长了33%;每吨采煤工资由原来的70元增加到100元,增长42%。目前,该镇21家企业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都达到了100%。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化解调整了劳动关系过程中的矛盾,实现了劳资双赢、多方获益的效果。该市企业职工人均月工资由上年的1080元增长到目前的1200元,增长11%。华强化工等一批规模企业年均增长工资达1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使职工收入提升,也使职工的话语权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后,全市无一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未发生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现象,全市没有发生一期涉及非公企业职工政治、经济待遇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招工难、人才外流现象得到了较大改变,在本地创业务工的人员逐年增加,全市累计回乡创业人员达到2.8万人,创办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167家,涵盖机械、纺织、建材、服装、食品、养殖、餐饮等多个领域,投资总额7.0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