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常年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
别再差别化对待消费者
靠涨价平抑客流需广泛征求民意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12日 002版)
本报北京6月11日电(记者李秀玲)“北京市发改委表态将继续执行地铁低票价政策是明智之举。”今天早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年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说,“用涨价的方式平抑地铁客流高峰”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不管这个难题如何解决,最好不要再出现差别化对待消费者的方案,要征集缓解交通拥堵的办法,一定要广泛征得民意,依靠各方智慧制订出相对合理、科学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方案。
邱律师回忆道,北京地铁票价曾经历过差别化对待的时期,那时有地铁月票的人每月可享受乘车刷卡140次,每次乘车合0.32元的优惠待遇,而没有月票,每次乘车就要3元钱。结果搞得一张地铁月票卖到几百上千元一张,百姓意见很大。事实证明,现在不能再搞差别化对待了。
邱律师非常赞同媒体对地铁上下班高峰期乘客人群组成的定位。他认为每天高峰期乘地铁的乘客大多为没有私家车的上班族,相信这类人员占到了高峰乘客的绝大多数,属于刚性需求。如果地铁票价涨到单次5元到6元,那么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很可能又回到地面交通,这无疑会加大地面交通压力,更增加了人们的出行时间和成本。
而按照持交通卡人群不在提价之列的说法,那么单次购买车票的偶尔出门办事的人或外地游客才是涨价的对象,这些高峰期的旅游购物者所占比例到底有多大尚需科学的调查,但无论如何比例不会太大,即使错峰出行也对平峰作用不大,邱律师认为北京市如果针对外地来京游客提高地铁车票价格,更有歧视之嫌。这些人到北京旅游消费,本身对拉动北京的GDP增长是做出贡献的。如果乘坐地铁要承担比其他人高出几倍的票价,尚且不说能否起到缓解地铁高峰客流的作用,它一定会令旅游者心里产生不愉快之感,不仅会影响到北京形象,甚至会影响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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