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设奖促进集体合同工作扩面提质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07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王伟 通讯员张姿)“新签一份集体合同奖励100元,续签一份奖励50元;签订行业、区域集体合同每份奖励200元”——近日,江苏省昆山市总工会设立专项奖励,激励集体合同工作扩大覆盖面、提升协商和合同质量。
多年来,昆山市总工会在企业中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截至目前,已在85.4%的建会企业中建立了这一制度,惠及36.8万名职工。
为了促进新建企业依法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同时提高原有集体合同工作质量,昆山市总工会近日发文设立集体合同专项奖励。在程序上,要求集体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充分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通过必须有职代会的民主程序;在质量上,要求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必须有高于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实质性内容;在审核管理上,要求签订的集体合同必须进入劳动行政部门的三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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