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山东扩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覆盖面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01日 002版)
本报济南5月31日电(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葛永胜 葛红普)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总工会了解到,近年来,山东各级工会通过加强组织协调、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等工作,不断推动扩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和建制率。目前,全省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已达12.4万家,签订集体合同8万份,覆盖职工1190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9万份,覆盖企业和职工8.2万家、566.7万人。
加强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全省各级工会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出台政策,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大力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省总工会把每年的四五月份确定为全省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活动月。
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着力提高集体合同覆盖面。全省各级工会大力实施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规划,推动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同时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指导、督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深入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间的“共同约定行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协商确定薪酬。临沂市总工会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中,积极维护职工收入分配等权益,去年全市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127份,覆盖职工29.4万人。
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提高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济南市总工会针对非公企业大都规模小、数量多,单独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困难较大的现状,抓住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的有利时机,大力推动乡镇、街道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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