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视综合频道一部电视剧每天最多播6集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26日 005版)
本报讯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编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电视剧每天播出时间总量不得超过每天播出电视时间总量的45%;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外,同一部电视剧每天播出总集数不得超过6集;同一部电视剧在19:00至24:00之间,播出总集数不得超过3集。
通知说,全国卫视综合频道在编播电视剧时,必须明确电视剧播出属于宣传管理,不能混同于单纯的商业行为,更不能搞无序的商业竞争。为此,特对全国卫视综合频道做出如下规定:
电视剧每天播出时间总量不得超过每天播出电视时间总量的45%;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下同)期间,电视剧每天播出时间总量根据本通知的总体精神自行掌握。
同一部电视剧每天播出总集数(包括重播集数)不得超过6集(每集不超过46分钟,以下同);双休日同一部电视剧每天播出总集数(包括重播集数)不得超过8集;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同一部电视剧每天播出总集数根据本通知的总体精神自行掌握。
同一部电视剧在19:00至24:00之间,播出总集数不得超过3集(包括重播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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