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权中发挥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湖南省总评出百家 “六好”乡镇工会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22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龙巨澜 通讯员杨平)湖南省总工会日前评出100个“六好”乡镇(街道)工会,以激活基层工会组织执行力,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乡镇(街道)工会“六好”即“党政重视支持好、组织网络健全好、履行基本职责好、指导帮助基层好、服务职工群众好、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作为农民工输出大省和沿海产业梯度转移重点区域,湖南规范建设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极具现实针对性。记者了解到,该省2400多个乡镇(街道)目前已全部建立工会组织,并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了工会主席。
针对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经费来源等问题,省总此前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和协调,向党政争取更多资源和手段推进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省总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开始探索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和工会主席职业化工作的同时,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职责定位上明确规定,当基层工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妨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工资协议遭到拒绝、组织机构被非法撤销或合并等情况出现时,乡镇(街道)工会要代为履行基层工会职责,发挥上级工会代行下级工会的作用,强化工会组织维权的“覆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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