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劳模领到荣誉津贴
2009年,为全市115名省、市困难劳模发放生活补助金16.1万元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29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关明)1月19日,山西省阳泉市劳动模范李素萍领到了自己的“模范荣誉津贴”。新年开始,阳泉市总工会为全市各级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共有136名全国、省、市级劳模领到2009年下半年荣誉津贴9.2万元。
按照2004年阳泉市出台的劳模管理办法规定,劳动模范从被命名之月起到下一次劳模大会召开前,享受荣誉津贴,时间以3年为限。其中,全国劳模每月120元,省特级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每月100元,省劳模每月80元,市劳模每月60元。此次领取荣誉津贴的是2007年由全国、省、市劳模大会表彰的劳动模范,涉及全市工业、农业、财贸、交通、城建、科教文卫等各个行业。此外,2009年该市总还为全市115名省、市困难劳模发放生活补助金16.1万元,为22名全国劳模发放春节慰问金2.2万元。
据悉,2004年以来,该市总共向各级劳模发放荣誉津贴2031人次105.652万元。阳泉市华新食品厂董事长李素萍说,劳模荣誉津贴的发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爱,对进一步发挥劳模的骨干、带头作用,激励职工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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