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总工会明确提出
市县企业工会要为职工办十件实事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25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关明)记者近日从山西省总工会了解到,2010年,山西省总工会要求各市、县、企业工会,要明确承诺为职工办十件实事,帮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
山西省总工会要求,各市、县、企业工会要旗帜鲜明地向职工承诺,今年要为他们办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有实力、有条件也可承办更多。同时,山西省总工会将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年终时,由上一级工会组织开展对各市、县、企业工会的述职评议,并将述职评议的结果反馈给同级党组织。
山西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大中型企业是工人阶级队伍尤其是产业工人聚集的地方,大中型企业职工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会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全局,对其他类型的工会组织将起到重要的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因此大中型企业要自加压力,率先行动,实实在在地为职工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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