鸢都大地沐和谐 企业发展奏凯歌
——潍坊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纪实
编者按:近年来,潍坊市总工会按照全总的部署安排,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新的契机和动力,逐步创新形成了以劳动关系和谐为核心、以“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和谐企业新模式,并纳入党委目标考核体系,整体协调推进,全程动态管理,把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向了一个更高、更全面的层次,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全市参与和谐企业创建的企业达86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参与率达100%,其中非公有制企业5223家,外资企业302家,受到全国、省、市、县四级表彰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960家。
潍坊市总工会和谐企业创建的做法值得借鉴。
地处山东中部的潍坊市是世界“风筝都”,被称为“鸢都”,也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自古即为登州、莱州、青州古道枢纽,有“胶东走廊”之称,是“东莱首邑”、鲁东重镇。
“两行官树一条堤,东自登莱达济西。若论五都兼百货,自然潍县甲青齐”。“三更灯火不曾收,玉脍金齑满市楼。云外清歌花外笛,潍州原是小苏州”。这些脍炙人口的诗句更是形象地说明了潍坊在历史上的人杰地灵,物华天宝,繁荣昌盛。
往事越千年,今朝鸢都更美丽。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潍坊市总工会从2006年开始起步,按照全总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模式
潍坊市总工会认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发展方向是和谐企业,这样才能保证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和生命力。为此,他们及时适应形势需要,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拓展为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把和谐创建工作纳入党政工作大局,争取市委赋予了市总工会和谐企业创建牵头部门的职责,强力推动工作进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创建内容上,坚持“六位一体”,即劳动关系和谐,充满生机活力;坚持科学发展,工作业绩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外部关系协调;文化特色鲜明,活动丰富多彩;员工素质提高,风气良好;平安建设良好,环境整洁优美。其中,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六项内容融为一体、整体推进,促进企业不断自我完善提高,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社会关系和环境关系。
“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和谐企业模式,在活动主旨上,核心是劳动关系和谐;在活动组织上,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在活动范畴上,内容更加丰富宽泛;在活动形式上,呈现出多样化特色。潍坊市总工会的实践证明,创建和谐企业工作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推向了一个更高、更加全面的层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出了更加独特的作用。
创建过程中,潍坊市总工会不断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成立由党委分管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又建议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的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原有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领导小组并存,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设在市总工会。各级领导小组着眼于企业发展和职工实现权益需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了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对和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潍坊市总工会推动市委把创建和谐企业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纳入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场点评内容,做到创建和谐与党建工作、经济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督查、同时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了创建成果与党委、政府可调控资源配置的良性互动。每年底,由市和谐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和谐创建情况进行全面评测考核,考评综合指标,全程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推动了创建工作深入发展。
“三个结合”促和谐
在工作实践中,潍坊市总工会始终坚持以创建和谐企业为总抓手,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核心,以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形成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三个结合”的宝贵基层经验。
坚持把广泛培育和谐理念与大力激发主体参与热情结合起来,为创建和谐企业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潍坊市总工会从抓根本入手,注重传承地域传统文化优势与弘扬时代精神的有机融合,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把和谐思想文化建设贯穿于创建和谐企业的始终。
一是总结提炼并在全市企业中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和谐理念。实践中,通过深入开展“爱我潍坊、建设和谐潍坊”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自觉树立和谐思想,维护和谐氛围。
二是突出发挥企业经营者作为创建和谐企业主体的作用,充分激发和调动企业经营者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从活动一开始,他们就在潍坊日报、潍坊电视台等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和谐创建专栏,在潍坊日报开办“厂长(经理)话和谐”论坛,先后有100多位厂长(经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撰写文章参与话和谐活动。2008年下半年,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和谐创建在潍坊”征文活动,使参与创建的过程成为响应政府号召、依法经营,推动依靠职工办企业机制建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促进实现了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的目标。
三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全市选树了167个不同类型的示范企业,总结推广了100多个典型单位的经验。以劳模企业家作为创建和谐企业的第一方队,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2006年底全市劳模企业家所在企业已经全部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2007年底又全部达到和谐企业标准。
坚持把解决职工“三最”利益问题与建立完善维权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为创建和谐企业工作注入持续发展的动力。潍坊市总工会在推进创建和谐企业中,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突出解决职工“三最”利益问题,加强职工维权机制建设,做到两者并重、相互促进,使企业和职工真切感受到了深化和谐企业创建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实惠。
坚持把创建和谐企业的重点放在外商投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增长、缴纳“五金”和拖欠工资等问题,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化解企业矛盾,促进共建共享。采取适当方式对恶意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动争议甚至是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曝光和查处。从2003年开始,他们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筑、交通、餐饮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在全市建筑行业建立工资发放保障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目前全市企业为职工补缴保险费用122万元,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5.93万人,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净增10.39万人。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工作机制,创建工作中他们着重抓了“五项机制”建设:即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建立平等协商谈判机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具体经济利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化解企业劳动纠纷;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机制,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及时为困难职工解难事、办实事。他们在全省率先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网络,构建起了以市、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支撑,镇(街道)、社区帮扶站为补充,行业、企业帮扶点为接点的四级工会网络化帮扶体系。
在全市组织实施了工会与企业、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共谋发展。专门召开动员会议,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意见》,印发了10000份《致全市企业厂长经理的倡议书》。建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裁减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裁减程序、报告制度等具体要求。
坚持把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与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作用结合起来,为创建和谐企业工作提供自上而下的组织保证。潍坊市总工会把加强对创建和谐企业工作的组织保证作为重要工作,在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形成有序工作格局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会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并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骨干作用,从而保证了创建和谐企业工作既有强有力的领导,又有深入开展的广泛群众基础。
劳动关系矛盾大量发生在基层,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工作重点在基层。潍坊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创新建立了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提出了工资协商在基层、劳动纠纷发现在基层、争议调解在基层、问题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目标,并赋予劳动关系协调员一定职能,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组织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员由市、县、乡三级总工会聘任,由劳动部门培训认定资格。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由企业的工会工作者、党务工作者,地方工会、劳动部门从事劳动关系调解方面的工作人员,社会上的知名专家和工会聘任的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目前,全市市、县、乡三级工会已聘任劳动关系协调员达1万名。
各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创建和谐企业的推进主体,在发现纠纷、调处矛盾、协商薪酬、预防职工群体性事件,帮助职工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造成的劳动纠纷中,较好了发挥了“五大员”作用,即:法律法规宣传员、维权工作指导员、维稳工作信息员、劳动纠纷调解员、落实职工权益监督员。
“和谐之花”映鸢都
近年来,潍坊市总工会始终抓住创建和谐企业工作不放松,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和谐之花开满了整个鸢都。
推动了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企业经营者、职工在参与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中增进了理解,呈现出人心思上、合作共赢、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在上半年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下,全市企业总体运行态势平稳,部分行业趋于好转,市场需求持续回升。2009年1~11月份,全市中小企业上交税金189.5亿元,同比增长15.4%,占全市税收总额的73.3%,在增加税收、促进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推动了职工“三最”利益问题有效解决。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以来,全市新签集体合同2196份,新签工资集体协议4630份,新签劳动合同47万余份,企业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3.4万余人,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净增5.2万人。全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达到2142.8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6%,增幅列全省第二位。全市各类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分别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推动了基层维权五项机制建设。各企业在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以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职工维权五项机制(平等协商谈判、民主管理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护监督、困难职工帮扶机制)为着力点,积极工作,努力发挥职能作用。目前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部推行厂务公开,事业单位全部推行政务公开;推行各种形式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占建会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86.7%,其中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74%,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96%。
促进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畅通了职工诉求渠道,化解了矛盾纠纷,减少了不稳定因素,职工队伍的稳定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09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80起,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200余万元。
莫道创建多艰辛,今朝和谐满鸢都。在潍坊市总工会的牵头运作下,各级工会以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锐气,怀赤诚之心、履维权之责、向潍坊市党委政府和全市广大职工交出了一份优秀的答卷。(宋乐昌 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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