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发达国家经验 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循环经济与西部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研究》的启示
2009年年底,由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组织,近十名中国企业家参与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赴哥本哈根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COP15),共同推动并见证了拯救气候和人类的全球协议的达成。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家已意识到气候变化与自己的企业发展是息息相关的,企业有责任应对气候变化。而近期出版的《循环经济与西部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研究》一书,就探讨了企业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
《循环经济与西部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研究》一书指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始于西方,他们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又有深刻的教训。这对于我国企业,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和借鉴价值。作者分别介绍了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指出美国政府主要通过有效地利用法规、政策,发展旧货市场和绿色产业以及推动企业实现清洁生产,来发展循环;日本政府主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生产系统,特别鼓励回收废弃物,来发展循环经济;法国、荷兰、奥地利、丹麦等国的政府主要通过出台关于废弃物循环使用的法律法规,使废弃物尽可能地得到循环使用,从而保护了生态环境。
在此基础之上,作者提出我国西部民族地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一是企业要利用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战略,积极投入到循环经济的发展中来,主动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二是企业要根据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变迁,及时地调整其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自觉、积极地发展循环经济;三是企业要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支撑力度,尤其要大力提倡替代、减量、再利用和资源化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从而减少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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