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非遗名录”推动中国书法保护
《工人日报》(2010年01月08日 005版)
本报讯 2009年12月25日,“中国书法”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闻通报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表示,“中国书法”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不是最终目的。而“中国书法申遗工程”的结束,也意味着“中国书法保护工程”的开始。此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9月30日审议并批准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76个项目,“中国书法”名列其中。
“中国书法”申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启动于2005年11月。“书法申遗”受到了书法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活”的显现。而中国书法是最具中华民族特点、历史悠久并深受中国人喜爱的传统艺术形式,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代表性符号。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有助于把最具中国文化代表性的书法推向全世界,体现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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