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员俱乐部研讨会举行
《工人日报》(2009年12月14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鲍冬和)12月10日至11日,来自全国各地22家国际海员俱乐部负责人相聚江苏南通,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国际海员俱乐部工作的思路及工会资产保值、增值措施。
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海事劳工公约》,明确要求各国要为到港海员提供必要的福利设施。会议认为,国际海员俱乐部作为港口配套设施,要坚持为海员服务方向,努力打造“海员之家”,与此同时,要顺应时代发展,找准海员工作与经营工作的结合点,在为各国海员服务中谋发展,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据介绍,这次研讨会是由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共同举办的。南通海俱、青岛海俱等单位分别作了专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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