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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我能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吗?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30日 007版)

“父母的遗产我有份吗?” 漫画 李法明

我父母三年前相继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屋,一直由我弟弟住着。父母刚去世的时候我因为在外地工作,也就没有跟弟弟提房子的事情。但现在我回到家乡工作,很需要房子。请问,我还可以继承此房屋吗?

读者:李红

李红:

你依然有权继承你父母留下的房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你和你弟弟都是你父母遗产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共同财产所有。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随时可以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请求。

(宋豫 河南新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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