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工人日报》(2009年11月17日 005版)
上海
退休劳模特困可获帮扶
本报讯 2009年度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金即将发放,因疾病、意外灾害和其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市退休劳模(包括支内返沪市劳模)可获得帮扶。
此次发放的帮扶金,因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包括首次确诊为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当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且因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因患疾病,支付医疗费负担过重,且全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基本养老金30%以上的;患有尘肺病的;本年度病故市劳模。因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包括劳模家庭因遭遇火灾、水灾等灾害,以及本人遭遇意外伤害,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有关人士表示,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正在真实、准确、不遗漏了解并上报情况,有关部门将会准确、及时发放退休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晓溪)
沈阳
困难劳模采暖可获资助
本报讯 从现在起到11月底,沈阳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冬季援助行动”和“劳模特别关爱行动”,对困难职工、困难劳动模范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冬季采暖支援。
此次采暖帮扶的对象是:2009年~2010年度采暖期完全由职工个人支付采暖费或自行解决居家取暖,没有享受政府采暖补贴政策而且本人为市总工会所属各级工会组织建立的困难职工档案中的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和困难劳动模范,帮扶对象本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困难职工自行支付采暖费的,每户帮扶700元;困难劳动模范自行支付采暖费的,每户帮扶1000元;自行购煤取暖的困难职工家庭,每户帮扶500元。
为方便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详细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门开设了帮扶热线,解答相关问题。 (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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