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集体经济60年蓬勃发展
最终消费品多达上万种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城镇集体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中国建立后,为了把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从1953年开始,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实现了手工业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深刻变革,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空前提高。1957年,手工业产值达到137.6亿元,比1956年增长17.6%,占全国工业的19.55%。“一五”期间,集体工业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3.76%,显示了“组织起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优越性。
在长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集体经济一直是仅次于国有经济的第二大经济力量。据初步统计,1978至2000年的22年间,仅轻工集体经济就实现利税1461.8亿元。从全国工业普查公布的结果看,2001年,集体、集体联营、股份合作三类企业实现利税967亿元,其中上缴税金439亿元,利润528亿元。多年来,城镇集体企业已成为国家出口创汇的主力,在占全国出口创汇近三分之一的轻工系统中,城镇集体企业占到三分之二。据海关统计,2005年,皮革、家具、家电、五金、文教、工艺美术等11个以集体企业为主发展起来的轻工行业,出口创汇1469.5亿美元,占全国当年出口总额的19.3%。
长期以来,特别是在国民经济困难和商品紧缺的年代,集体企业发挥贴近市场、自主经营、船小好调头、机制灵活的优势,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城镇集体企业通过互助合作,五六十年代对工艺美术、服装、家具、五金、皮革等传统手工业进行了技术改造;70年代加快了新兴的塑料制品和轻工机械行业的发展;80年代为家电、室内装饰行业的崛起投入了急需的资金,不仅满足了人民新的生活需求,而且为汽车、住房、通信、国防、三农等行业提供了配套和服务。
目前,城镇集体企业的产品涉及几十个行业、上万种产品,大多是最终消费品,涉及老百姓衣、食、住、行、用等方方面面。随着集体企业的开拓创新和对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节约型、智能型、环保型新技术、新产品得到较快发展。同时,还发展了一批餐饮、商贸、旅游、房地产、科技开发、教育、咨询服务等第三产业,为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手工业和工艺美术产品历史悠久,是集体经济的传统行业,经过改革开放,得到了恢复和新的发展。全国工艺美术行业普查显示,2006年底,工艺美术工业企业达到3.49万个,从业人员为245万人,完成工业总产值3605亿元。众多的中小集体企业不断探索“专、特、新、精”的路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几十年来,城镇集体经济在满足市场需求中得到了发展壮大。1977年集体工业总量为742.9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9.92%。1998年,集体工业总产值达13180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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