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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8月18日 星期一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包秦提出

落实“共同约定”关键在“行动”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8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黄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包秦,在7月下旬召开的吉林省总工会十二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上提出,“共同约定行动”是工会组织应对危机挑战、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大举措。“共同约定行动”,前提是“共同”,切入点是“约定”,关键在“行动”。

包秦说,实现共同约定的目标和任务,双方都要履行责任,承担义务,践行承诺。“共同约定行动”要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的同时,在推动企业和职工履行义务、践行承诺上下功夫。要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主动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开展和深化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职工发展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不断扩展“共同约定行动”的领域,扩大工作的覆盖面。

包秦提出,非公企业数量大,吸纳职工就业岗位多,但劳动关系复杂,分配形式多样,把非公企业及时引导到“共同约定行动”中来,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工作,破除非公企业存在的“签约难”问题,充分发挥全省450个在非公企业中建立的工会联合会的作用,搞好企业与职工双方承诺的对接,并引导和监督双方的践诺行动。这样做才会使“共同约定行动”具有现实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使“共同约定行动”体现出完整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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