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特困职工子女实施二次资助
5年来,全省各级工会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13000余人,对家庭特别困难的258名学生进行了再次资助
本报海口8月17日电 (记者赖志凯)郜碧雪的父亲是海南冶金机械修造厂的一名下岗职工,2003年下岗之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全家靠郜碧雪的母亲开的一间小裁缝店维持生活。今年,郜碧雪考上大学后,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就像愁云一般,笼罩在全家每个人的心头。正在这时,海南省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为他们送上了助学金。“金秋助学活动如暗夜之中一道曙光,使我重新燃起了对追求美好人生的热情和对美好明天的向往。”今天,在海南省总工会2009年“金秋助学”及“助学回访” 活动上,郜碧雪激动地说。
据海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徐远航介绍,海南省各级工会自2005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以来,共筹集助学资金3892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13000余人。同时,通过结对帮扶、协助落实减免学费、帮助申请助学贷款及捐赠书籍、学习用品等方式,帮助2000多名困难职工子女解决入学困难。此外,建立助学回访长效机制,自2009年春节以来已对4000多名受助大学生进行了回访,对家庭特别困难的258名学生进行了再次资助,发放帮扶资金20.6万元。
据了解,2009年海南省工会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在助学资金发放标准上,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及各级工会以前救助过生活仍然困难回访学生,每名学生助学资金不低于1000元;新入学的大专以上助学对象发放不低于4000元的助学资金。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在会上寄语贫困学生:要敢于面对贫困、敢于挑战贫困、敢于改变贫困;要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知识能让人受益终身;要好好做人,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处理好自己与国家、民族、他人、集体的关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将来回报祖国、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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