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指导网络
泸州500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活跃基层
本报讯(记者高柱 通讯员付利泉)“到企业去,面对面地做工作,效果就是不一样!”日前,当记者在四川泸州市狐狸坡煤矿公司见到该企业与工会和职工新签订的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时,该片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联络组组长张荣禄如是说。
一年前,这家民营企业还将“工资协议”放进“一订三年不变”的集体合同中。今年,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反复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企业行政方最终接受了他们的意见,决定在依法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与工会和职工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表示,在抗击金融危机影响中,不仅要做到不裁员、不减薪,而且将努力实现职工收益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事实上,该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转变和进步,只是泸州市总近年来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的一个缩影。
去年底,泸州市总在原有10多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基础上,将队伍扩大至近500名,其中,不少县区工会还延伸到村级工会,进而在全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网络。
为充分发挥指导员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作用,泸州市总一方面对指导员开展必要的上岗培训;另一方面,专门制订出工资集体协商考核激励细则,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实行划片分区“责任包干制”,让每一名指导员有任务、有目标、有考核、有奖惩。此外,市总还列出专项经费,为指导员提供工作经费保障,每半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既互通各自工作进度,又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指导员进行奖励,促使各片区组相互帮带、相互促进、相互赶超,确保了整体工作的推进。
通过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和实行“责任包干”奖励机制,泸州市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较之过去已发生了可喜变化。截至5月底,全市签订工资协议企业已达1651家,覆盖职工10.4万人,其中国有及控股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2家,签订率达到69%;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534家,签订率达到62%;通过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企业513家,覆盖职工1.9万人。
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督促下,全市大多数企业还建立起工资增长机制,去年以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一线工人年增长工资达30%以上,煤炭行业、机械行业企业职工工资年增资达30%以上;全市职工年均工资已由2001年的9077元增长到2008年的21509元,年均增长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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