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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7月01日 星期一

国家“试点”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执行难度估计不小,这是因为“以旧换新”被赋予了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多重政策目标,尤其是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之时

【焦点】“以旧换新”:旧家电回收流向悬疑待解

■本报记者 龙巨澜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01日 005版)

在销售旺季,家电销售门店总是如此“火爆”地装扮着自己的脸面。本报记者 龙巨澜 摄

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之后,被列为九省市试点之一的湖南长沙家电销售一度十分火爆。

苏宁电器、TCL、海信和部分本土家电销售商纷纷打出“以旧换新”的促销招牌,趁家电销售旺季寻求对接国家“以旧换新”政策的“规模效应”。

但是,进入6月,“以旧换新”政策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快“落地”。因“实施细则”仍在酝酿,家电销售企业在观望中又整整熬了一个月。

而从记者所了解的情况看,真正面临“以旧换新”政策考验和挑战的,是旧家电回收企业和拆解企业。

“试点”版本的关键一页

长沙是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惠及九省市中的惟一内陆试点城市。

国务院为什么在中部地区选择长沙“试点”,而不是其它城市?对此,各方说法和“版本”颇多,但无外乎“长沙市民购买力强,消费水平高”、“家电保有量大,更新需求较强烈,市场潜力大”。

重要的是,长沙是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核心城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恰好切中这一主题。

对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环保部6月初公布的《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大多数人忽略了其中一段关键的文字。

这段文字说明了长沙为什么会成为试点,即“鉴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尚未建立,2009年先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有一定基础的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成熟后在全国推广”,“2011年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家电回收利用生产者责任制”。

国家发改委的具体解释则是:“选择这9个省市试点,主要考虑这些省市家电保有量和报废量大,而且具备一定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条件。”

由此,位于长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企业“山呼海啸”般进入人们的视野。

今年2月25日,国务院551号令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而在此之前的2月19日,湖南省发改委就批准成立了中西部地区第一个省级电子废弃物处理中心,这标志着湖南万容科技有限公司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水平得到了政府的高度认可。

“虽然我国电子废弃物数量巨大,但又极其分散,没有一个合理、规范的回收渠道,这些东西到不了我们拆解处理企业的手上,或者是回收成本很高,拆解企业生存艰难。”万容科技董事长明果英明确表示,希望通过“湖南电子废弃物处理中心”的建设,与全国同行一起致力于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的建设。

“实施细则”的难度系数

与万荣科技能够提前“备份”不同的是,“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细则”仍未明了。

记者从由长沙赴京商讨有关细则的人士处了解到,在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后,相关部委的决策层像陀螺似的一刻也没有歇息。

商务部商贸司5月25日向有关部门和试点省市发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的特急函,5月27日再次发出征求意见特急函,并要求试点省市商务部门在5月31日(周日)12点以前做好意见反馈。

负责给“以旧换新”拿钱的财政部更显得“火烧火燎”,该部经建司在6月2日发出的征求意见特急函中,要求试点省市和有关部门“6月4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比照这些“特急函”、“意见”和与会者的会议记录,以“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的眼光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国务院家电新政“实施细则”的决策路径一目了然,也蕴含了极高的难度系数。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事实上发出了鼓励电子垃圾回收产业发展的积极信号。

今年初,国务院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提出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但是,这一条例到2011年1月1日才施行。

而国务院公布的鼓励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中,明确“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回收运输实行定额补贴”,但“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这就意味着, 回收的旧家电进入流通环节即旧货市场的将不予补贴。而在“以旧换新”过程中要落实回收处理的监控措施,难度之大不言自明。

电子废弃物流向悬疑

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意图十分明了,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实施前,试点省市中标的回收企业、拆解企业仅有一年半的时间“过渡”。

经由试点“过渡”,意味着家电回收、拆解企业能够抢占先机,在现阶段一定程度地缓解资金紧张局面。

长沙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的专题调查表明,湖南全省每年约有100万件家电产品淘汰,目前已有300多万件家电进入报废期。据初步估算,每年产生的废弃电器、工业电子废物、金属废渣达数百万吨,其资源价值达50亿元以上。长沙作为省会城市,其资源量占湖南省50%。

但是,目前长沙废弃电子回收途径令人忧虑。

长沙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长周儆告诉记者“大体有4个渠道”:一是流动商贩上门收购,然后贩卖到城郊废旧物资集散地,再进行简单手工拆解;二是电器维修商在维修的同时进行回收,再流向旧货渠道;三是家电销售商“以旧换新”收购,再流向回收企业;四是社区废品店回收,再集中发往珠三角地区或旧货市场。前两种回收方式约占报废总量的80%左右。

周儆的说法,实际印证了万容科技董事长明果英所称“这些东西到不了我们拆解处理企业的手上”的无奈。

目前我国旧家电收购、销售、使用以及报废家电废弃处理的体系是通过市场机制自发形成的,而维持这个体系的动力则是长期的“利益”驱动。要突破、改造这个体系,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无疑将遭遇诸多难以控制的市场因素,“实施细则”在多大程度上能有效控制旧家电回收之后的流向,值得高度关注。

试想,如果旧家电没有回收利用而是流向农村市场,就会和此前的“家电下乡”政策产生冲抵效应。

毋庸讳言,与家电制造水平相比,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发展水平极其落后。

从这一层面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内在要求,正是为了构建我国未来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只有这个体系建立了,才能保证2011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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