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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5月19日 星期一

【安全故事】“蛮牛”告状

□杨海云 谭兴元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19日 007版)

刚上班,人高马大被称为“蛮牛”的农民工牛汉金,步履匆匆地来到重庆能源集团川九建设公司第十六项目部安监站告状:“姜福林在巷道碛头修耙岩机时砸伤脚坚持工作,队长说他‘轻伤不下火线’给予表扬和奖励。我也是在井下工作时不小心碰破手指,但为什么因为我休息了,就说我‘偷懒耍滑’,不仅受到批评,还扣罚了奖金?”

安监站的同志认真听取了牛汉金的反映,并立即到进行了调查。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不久前,井下钳工姜福林在更换耙岩机的配件时,不慎被掉下的配件砸伤右脚大拇趾。为了不影响掘进施工,他忍着痛,坚持把耙岩机修理好。第二天,姜福林继续在井下维修凿岩机。队长知道后就在班前会上说:“我们搞掘进施工哪有不磕磕碰碰的,姜福林轻伤不下火线,不拖后腿,值得表扬。但有个别职工虽然身强力壮,混身有使不完的蛮力,却稍有点轻伤就休息,拖队上的后腿,坚决扣罚奖金。”大家知道,这话是冲着“蛮牛”说的。

安监站调查清楚事件的真相后,召集该队职工开会。会上认真分析了牛汉金、姜福林受伤的具体原因,并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如何避免重犯类似事故。接着安监站长话锋一转,严肃指出:人受伤之后,动作缓慢,反应迟钝,精力分散,尤其是井下施工时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带伤上班不但不能搞好工作,反而会给别人的安全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职工受伤后本应休息疗伤,带伤工作,实质就是带着隐患上岗作业。因此,“轻伤不下火线”的思想要不得!

队长和职工们听了安监站长的一席话,感到非常震撼:以前我们错误地认为“轻伤不下火线”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值得赞扬。今天“蛮牛”告状,告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现在天天讲“安全为天”,“以人为本”,带伤入井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受伤后坚持工作并不是英雄好汉,而有可能是携带事故隐患的导火索”。“告状事件”使队长及全队职工上了一次生动的安全意识教育课。大家都说:“‘蛮牛’这个状告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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