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消防工作跟踪问效机制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18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罗婷)“万元GDP火灾损失控制在0.6元以内,亿元GDP火灾起数控制在3起以内。”日前,在安徽省消防工作会议上,省内17个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2009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了2009年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建立消防工作跟踪问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建立消防工作跟踪问效机制,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严格奖惩。”安徽省副省长唐承沛表示,根据责任书,省政府组织对市政府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较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将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特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
此外,会议还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能力建设,把应急救援需要的力量、装备、队伍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以提升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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