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管“公示罚没物去向”受欢迎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18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 苏晓洲)日前,长沙市城管部门推行“公示罚没物去向”制度,让城管执法行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许。
记者从长沙市城管局了解到,城管部门收缴的物资特别是易腐烂的水果、蔬菜等食品,一般都被送给社会福利机构或特困户。但长沙市城管局在调查中发现,有45%的群众认为这些东西都被“城管”瓜分了。这一调查结果,对长沙城管部门产生了很大的触动,近期他们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试点改革措施。
在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城管部门就立起了一块“罚没物资去向公告栏”。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明确要求将街道办事处公开推荐的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作为罚没物资捐助对象,发放罚没物资时必须有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者在场见证,所有罚没、发放物质必须出入库登记,受助人和证明人要签字,移交收据每月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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