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版“人民币”当奖品不可取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02日 007版)
编辑同志:
日前,笔者发现一些小商店里吸引了不少前来抽奖的学生。学生们手里拿着“儿童钞票”,从面值5角的硬币到面值100元的纸币一应俱全,其图案与真人民币很相似,有水印、金线,还有盲点,只不过尺寸略小些,并多了些卡通图像。这些儿童钞票正在油田一些小学生中流行,只不过这些“钞票”是由“中国儿童玩具银行”“发行”的。
笔者走进其中一家,说想给孩子买点“儿童版人民币”玩,刚开口,老板便麻利地拿出一包长4厘米左右、宽2厘米的“50元”儿童钞票。“5角钱一包,要几包?”笔者用2元钱分别买了“100元”、“50元”、“2元”和“1角”面额的“儿童版人民币”4包。撕开外包装,每包有7张“儿童币”,正面整体是真实版人民币图案,两边分别印有“儿童钞艺精品”和“玩具钞票”字样,左边印有一个卡通图案,背面没有任何印刷图案。
一家小商店里,学生们纷纷掏出零用钱购买一些用红色纸袋装着的商品,许多从商店出来的小学生都在议论说今天手气真差,什么都没有抽到。经了解,原来学生们在玩一种抽奖的游戏,这种抽奖游戏玩一次只需要5角钱,从里面可以抽到玩具,如果没有中奖的话,就可以得到若干张印有“中国儿童玩具银行发行”的儿童版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这种“儿童钞票”制造者和出售者的行为已经违法,建议有关部门管一管,严厉查处印制、销售“儿童玩具钞票”的违法行为。
河南省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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