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期工会 工作创新发展
工会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把工会工作纳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和主流机制,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要强化维权的整体观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职工队伍的多元利益群体已经形成。工会应适应这一变化,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把维护困难职工群体、产业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与满足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收入等强势职工群体的多元需求,统一于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其一,统筹职工队伍内部协调发展。既要维护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又要维护突出弱势群体的具体利益;既要恰当照顾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又要突出其不同的维权重点。其二,统筹职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四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实际与特点,突出重点,有所侧重。其三,统筹国有、改制和非公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职工的权益。
要坚定动态的开放观
推进群众化。工会一定要树立群众观点,把会员利益作为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要自始至终把会员作为推动工作的主体,依靠会员开展工作,解决“靠谁服务”的问题;要把会员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我们工作好坏的最终标准,解决“服务标准”的问题。要建立工会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和自下而上的工会工作职工群众评价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等。推进民主化。要稳步推进工会民主化进程。其一,改革候选人提名办法,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通过自下而上的程序,由会员或会员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其二,实行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其三,建立好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其四,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其五,在基层工会改革的基础上推行“联合制”、“代表制”试点。
推进法制化。依法维权是工会维权的主要方法。工会要深入研究参与立法与政策制定的工作,强化参与立法机制。工会应在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推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以及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执法检查、监督、追究和整改机制。
推进社会化。工会工作仅仅立足于工会自身的努力、局限于工会自身的能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快推进工会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充分运用和借助社会资源,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只要我们善于将可为工会所借助的各种社会资源整合、吸纳、运用到工会工作中来,工会工作的路子就会越走越宽。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研究工会社会形象的塑造;推行工会干部职业化试点。
(作者单位:河南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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