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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14日 星期一

【有话直说】杜绝“罚款经济”才是根本

□盛 翔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14日 003版)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指出,要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进一步加大教育、警告处罚的力度,减少罚款处罚的数量,真正把纠正违法行为,变成服务群众、赢得群众的具体实践。副部长刘金国亦表示,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对轻微违法行为,要以教育、警告为主。(见4月11日《人民日报》)

如果说交警靠罚款拿提成是一种潜规则,那么,各执法单位明确下达罚款指标,则是对罚款提成无所顾忌的显规则化。在此意义上,公安部要求“杜绝下达罚款指标”令人欣慰,但也让人担忧:如果“罚款经济”的根本未能连根拔起,杜绝下达罚款指标的事就难让人乐观。

在法律层面上,教育与处罚本不矛盾,处罚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更有效率的教育。公众对交警动辄罚款之所以怨言颇多,不是说不能使用罚款手段,而是说当罚款行为与执法者利益直接挂钩时,惩戒手段就会异化为谋取自身利益的途径。

因此,简单意义上谈“减少罚款处罚的数量”,难以对执法者的权力形成更有效的约束,也难以对公民权利形成更好的保护。

现实中,所谓“弥补经费不足”通常是将罚没收入返还执法单位的理由,而这样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经费不足应该向财政申请弥补。

杜绝“罚款经济”才是根本,约束权力才是关键。在制度设计上,应将罚没收入与执法单位完全分离开来,全部罚款只存在中央财政一个账号,不允许依比例返还执法单位,更不允许将罚款数量直接与交警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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