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自治地区儿童入学率达98.7%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25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蒙景辉)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仅低于西藏和新疆的青海省,坚持采取“给予特殊政策和深化改革相结合、资金支持与工作指导相结合”的有力措施,推动民族教育跨出了历史性步伐。目前,全省民族自治地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7%;中等职业学校和大专院校少数民族学生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30.84%、36.54%。
针对境内民族众多、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高和教育基础薄弱的实际,青海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一直把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摆在重要位置,千方百计改善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仅2005年以来就先后投入10.3亿元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新建和扩建校舍109万平方米。
作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较早的省区,青海早在2006年即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全省民族地区完全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至2008年,青海省又在境内城乡全面实施了免除学杂费和免除课本费等减免政策,使全省65万名中小学生都享受到了“两免一补”优惠政策。
青海还大力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已形成了以专业民族院校为龙头,普通院校设立民族部或民族预科(班)的办学体系。目前,在全省高等院校中,有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1.1万多人,占全省高校在校生总数的3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