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招生与就业率挂钩
连续三年就业率偏低的专业,将暂停该专业申报并严控招生规模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26日 005版)
本报讯(记者姜明)为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日前,天津市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招生规模联动机制,对连续三年就业率偏低的专业,将暂停该专业申报并严格控制该专业招生规模。
根据天津市教委日前出台《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招生规模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公告制度。市教委编制全市当年就业率统计报告和三年就业率分析报告,于每年第四季度以适当方式向学校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及其分析报告,将成为确定办学规模、调整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安排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后,天津将依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控高校事业发展规模。高校将结合一个时期内毕业生就业状况,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连续三年低于全市平均就业率的高校,应稳定学校总体招生规模。对连续三年就业率偏低的专业,应暂停该专业申报并严格控制该专业招生规模。
《指导意见》规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与就业率联动。高校要依据当年就业状况及时调整就业率偏低专业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一般当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下一年度安排招生计划不高于上年实际就业的人数;低于40%的专业采取隔年招生的方式适当压缩招生规模;低于30%或连续两年低于40%的专业应停止招生。《指导意见》还要求高校要结合毕业生就业的实际,有重点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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