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应对金融危机 更好维护职工权益
抚顺采取举措稳定就业形势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9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近日,辽宁省抚顺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协会、市企业联合会4家单位联合发出文件,要求工会组织及相关部门越是在困难时期,越要注重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并在提振企业和职工信心、规范企业裁员等方面制定了10项措施。
文件提出,要认清形势,积极应对。在企业广泛开展创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通过强化企业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
要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不裁员。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保证职工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保证职工有岗可上。同时建立与企业沟通制度,协调多种利益关系。企业应将裁减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通报,工会组织和劳动行政部门要深入企业做好调查研究,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权益。
要坚持依法裁员,严格规范裁员程序。企业在提出规模性裁减人员方案时,必须征求企业工会或者全体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同时完善企业裁员报告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和劳动行政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月结月清”,及时防范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加强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关心劳动模范、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生活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