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话题】社保法还需解决不公问题
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老百姓敢花钱消费,成为国家扩大内需的关键之举。
2008年末,《社会保险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段时间内,社会各界提交的意见建议就多达5万余条。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新浪网对2070人的在线调查显示,对这部法案表示“关注”和“非常关注”人高达96.0%,其中对基本养老险和基本医疗险关注程度最高,关注率分别占到60.7%和30.6%,且认为存在着极大的不平等。
不论是基本养老险还是基本医疗险,当前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于第一等级,企业处于第二等级,无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处于最低等级。就公务员而言,退休时能拿到比企业员工更多的退休金,而在医疗方面,也同样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除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存在着社保不公外,还存在着严重的地区之间的社保不公。当前,在沿海等发达地区,不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业员工等,都享受着比欠发达地区高得多的社保水平。也正是由于存在着地区之间的社保不公,才导致社保跨地区转移困难,并出现大量农民工退保事件。
但就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看,还没有将社保不公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如《社会保险法(草案)》中关于分段计费、退休地发放的规定,就是在默认社保的地区之间差别。关于基本医疗险,《社会保险法(草案)》将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三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保障水平的不同,医疗保险分为三块,实际上也就是默认了三个不同等级的客观存在。
不可否认,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原因,社保不公问题不可能很快得到解决。但是,一个总的趋势是,社保不公问题首先需要得到正确认识,并逐步采取措施慢慢消除。
因此,百姓渴望社保法能够正视社保不公问题,并能够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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