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青海工会全面推进职工民主权益保障
本报讯 (记者蒙景辉)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青海省总工会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拓展内容、强化职能入手,紧紧抓住职代会、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三个重要环节,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保障职工民主权益方面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全省有1633家企业已建立职代会制度,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已达4465家,覆盖职工23.7万多人。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青海省总工会根据新时期党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明确广大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新期望,提出要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工作上不断有新创新、服务上不断有新成效,深入研究工会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抓住协调劳动关系这一主线,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切实履行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能。仅去年以来,省总已在全省80多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民主管理自检和互检,推动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跨上了新台阶。
为了解决部分企业对职代会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职能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省总去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职代会标准化建设。先后协助工商银行青海分行和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等中央驻青企业召开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指导西宁市总工会在非公企业集中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推行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在不断创新职代会组织形式的同时,省总还大力推行职代会代表竞选制度、职代会会前预告制度、职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和重大事项实行无记名表决制度,进一步保证了职工的民主参与权利。
针对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青海省总工会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青海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以企业和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在着重抓好以工资薪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省总还举办了3期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对全省200多名工会干部、企业劳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推荐确定了87名工资协商指导员,并在西宁地区选择20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试点工作,明显增强了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全省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企业有138家,覆盖职工达2.1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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