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工会工作获政府强力支持
市长表态,在资金、土地和编制上向工会倾斜,支持建设农民工俱乐部
本报讯(记者赵翔)“适当增加送温暖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支持力度……”在日前召开的江西省赣州市政府和工会联席会上,赣州市市长表态,在资金、土地和编制上向工会倾斜。
近两年来,赣州市总工会思路不断拓展,活动不断增多,工作量不断加大,影响力不断扩大,得到赣州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级工会主席“高配”,18个县(市、区)的总工会均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主席。该市还率先推进由工会主导的新一轮企业文化建设。去年年初,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总工会关于《赣州市企业文化建设五年规划》,成立了赣州市企业文化促进会,成功举办了赣州职工(农民工)文化周。
此外,赣州市总工会帮扶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小帮扶向大帮扶转变,由单一项目帮扶向综合服务帮扶转变,由自然发展到规范化建设转变。按照“九有”、“六规范”的要求,积极推进了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去年4月,赣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先进集体。
在日前召开的赣州市政府和工会联席会上,赣州市市长充分肯定了市工会的各项工作,并表态在资金、土地和编制上向工会倾斜。首先是适当增加送温暖资金,2009年由市财政安排60万元,今后逐年增加送温暖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对送温暖资金的支持力度,确保比上年有所增加。今年由市财政安排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经费30万元,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支持力度。原则同意增加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由工会经费列支的事业编制3名,请市编办按有关程序办理。
其次,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安排30万元启动资金,启动“赣州市劳模奖励基金”和“赣州市和谐帮扶·困难劳模帮扶基金”两项基金,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参照执行,帮助解决好县(市、区)总工会两个基金的启动资金问题。进一步做好和规范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拿出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转执行。赣州市市长还表示,原则同意赣州农民工俱乐部立项并列为市政府和市发改委2009年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无偿划拨20亩土地,用于建设赣州农民工俱乐部,并给予征地、规划和建设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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