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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拍客摄闻

□ 崔清林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19日 006版)

2007年,购得数码相机。业余操作年半,蒙不弃,见报30余张。拍照邂逅诸多稀奇,采撷一二记之。

“拍恁广告吧?”见我镜头朝着竖于道边的巨幅地产广告,十字路口持小旗的交通协管员问。

“怎么了?”我移动着脚步,寻找着合适角度,回问。

瞧她欲言又止,我说:“我不稀罕它。拍它后面的老房子,听说快拆了,拍下留个念。”

看我不像房地产公司和广告公司的,她打开了话匣:“国家早就不许用繁体字了,可你看广告上‘龙’和‘圣’都是繁体。规定不让乱改成语,它还改,把‘成熟巨献’改成‘城熟钜献’。这明显是在误导中小学生,咋就没人管啊。”

我心不在焉,敷衍道:“的确是误导。”

这位姊妹以为幸遇知音,继续唠叨:“现在楼盘广告太夸张了。挖个小水坑就豪语人工湖,栽几棵观赏树就大言不惭森林之居,造个小假山就哄业主当山民。中国人建房偏起名曼哈顿、芝加哥……”

那天,路过一拆迁的城中村,我拿出相机取景。断垣残壁中立一孤店,女店主见状凑过来:“院儿里的吧?”我答:“不是。”

“你是新闻上的还是DV观察员?要是新闻上的,就给你说说俺家为啥不搬。”她说。

“就算DV观察员一类的吧。即使媒体刊播了,也不见得解决所有问题。”我说。

“我不搬是有原因的!”

瞅她急欲找人倾诉苦衷,我只好耐着性子站那儿恭听。

她家临马路有商店,店后是她女儿家院。她女儿嫌村里给的条件不合理,又不愿向掌权人塞钱。塞一两万人家看不上眼,塞多了自己承受不起。因此拖了一年半也未搬。电被村里掐了,就自己花3000元让电力公司通了电。

说完,她又说。没搬的都是外地来做生意的,当初900元一平方米买了村民楼房。现在村里拆迁,要么按原价补偿,要么面积“四折一”,他们觉得不合理,就上省里上北京告。因为是小产权房,没告赢。村里断生活用电后,把早已弃用的无塔供水给他们接上,每天定时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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