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凡事按规矩办的原则不可突破
如果说急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变城市社会面貌的冲动,给一些打着投资旗号的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那么,动辄喜欢打破常规、不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则极易使这种诈骗得逞
11月17日,新华社以《“神话”的破灭》为题报道了一起假港商以数十亿投资为诱饵,先后诈骗宁夏、呼和浩特市17亿元巨款的特大案件。报道说,这位本名叫王细牛的“港商”不过是一个木匠,却自称“香港金鹰国际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先后为有关地方带来一个个“神话”:在呼市商业繁华区投资53亿元盖“西北第一高楼”——金鹰国际CBD;在宁夏许诺出资36亿元改造宁夏宾馆,合作建设“宁夏国际村”!而其所谓的香港金鹰公司,竟是1万港元注册的“三无”公司……
报道说,“王木匠”的骗术可用四个字概括:投其所好。有人爱“攀富结贵”,王就进行奢华表演;有人喜好“大手笔”,王一张嘴就是“大投资”、“大项目”;有人喜欢商业名人,王就不惜重金包装,给自家企业罩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中国建筑行业信用AAA级单位”等70余道光环。
更为重要也是更为根本的,骗子之所以能够得逞,与一些地方及某些人的弱点相关。王细牛供述:“抓住一个政府领导的弱点,我就能搅动一座城市。”这些弱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急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变城市社会面貌的冲动;二是动辄喜欢打破常规、不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如果说前一种弱点给一些打着投资旗号的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那么,后一种弱点则极易使这种诈骗得逞。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起特大诈骗案所提供的警示,足以引起所有正在致力于加快发展的地方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
比如,王细牛的“大手笔”引起呼市政府重视,当年就被列为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项目。为保证工程进度,当地采取了一系列“非常动作”,相关手续审批也是“特事特办”,一路绿灯。而这些都是明显违背决策程序乃至违法违规的。这说明,一些部门在决策、办事过程中,缺乏基本的程序意识、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同样,在宁夏,王细牛违法招标、骗贷、非法集资,所涉及的部门中只要有一家能及时站出来严格执法,认真按法律制度办事、履职,就能阻止骗子的丑行,而恰恰所有部门的一道道关口全都失守。
其实,按照相关制度设计和架构,以一级地方政府的能力,要揭开骗子的真面目并不难。当呼市为保障骗子的“神话工程”而炸掉好端端的几座大楼时,当地就曾响起“假港商”、“大骗子”的质疑声,有的中标企业开始退却。但这时,没有任何一个执法部门及时介入,查清事实,相反,该市某领导竟公然为骗子的实力辩护,动员建筑企业垫资。
在法治社会,诸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制度设计是为了确保政府公共权力的规范、科学、公正行使,从而有效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这也正是我们大力提倡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提倡并要求广大公务员讲规则、守规矩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防范类似诈骗案,本来并不难,坚持凡事按规矩办即可。凡事按规矩办,本应是一条不容突破的底线原则。但现实中一些人似乎并没把它当回事。我们担心的是,如果动辄喜欢打破常规、不按规矩办事的土壤不铲除,则类似的骗术难免会找到下手的机会。因此,我们还是要强调,凡事按规矩办,这条原则不可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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