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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谋划、讨论深远的医改大计,对未来固然重要,但眼下的急务,却是“斗升之水”先给百姓救命

【保障看台】想起了涸辙之鲋

■郑殿兴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19日 007版)

最近,因为一些事儿的强烈刺激,想起了“涸辙之鲋“这句成语。

为了给得肾病的儿子陈刚筹集治疗费,正在北京治病的湖北省黄梅县的癌症患者陈松发,放弃了治疗“开始沿街乞讨”,好几天才捐助到2500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14岁白血病女孩于怡楠,在北京人民医院已化疗20多次,好不容易找到合适的骨髓,却因拿不出四五十万元不得不推迟了移植,急得她头发全白的父母终日以泪洗面……这是有幸见诸报端的不幸者——生活中,类似的事儿太多了。

10月14日,发改委网站正式公布了医改“征求意见稿”。据说,网上响动很大,仅4天就提出上万条意见。人们普遍表示这个方案“看不懂”,“缺少一些实质性的内容”,大家共同的观点是,医改方案应更明确“操作性”、“可行性”,并期待有关部门尽快拿出医改方案的“通俗版”。

什么是“实质性内容”?又怎样明确“操作性”、“可行性”?我想,对类似陈松发父子和于怡楠女孩的大病救治马上有个说法儿,就是关键。他们的处境,恰似涸辙之鲋,“干渴”得要命,急谋“斗升之水”来救助。

谋划、讨论深远的医改大计,对未来固然重要,但眼下的急务,却是“斗升之水”先给百姓救命。救命,靠民间捐助,是个办法;问题是,单靠民间力量,在许多情况下难于解决根本问题,有时连救急也难于实现。可行更可靠的,是从国家这条“大河”里引出源源不断的“斗升之水”,治病救人才更有效率。

汶川地震时,“不惜一切代价救人”,体现的是“珍惜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这样的精神,不应只是在地震时;在平时,当无辜者面临天灾人祸需要帮助时,国家给予人道主义救助,当属题中应有之义。

所以,医改方案该开辟出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绿色通道”。为穷人打官司,有国家出钱的法律援助;对社会困难人员,有国家出钱办的救助站;那么,由国家出钱来解贫者弱者的病患,也是应该的。

笔者以为,没完没了的医改讨论、旷日持久的坐而论道该“聚焦”了,赶紧用“升斗之水”救人,才是正题。无视我们社会里贫者弱者面临的医疗困境,所谓医改讨论和一切“为民”的语言,等于在说“激西江之水而迎子”的空话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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