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经适房套型面积严格限定在中小户型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19日 007版)
本报讯 按照刚刚通过的宁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规定,该区今后新建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将严格限定在中小户型,经适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
新规要求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适房的建设标准。
在经适房的价格方面,将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率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市县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适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盈利。
新规表明,经适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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