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你维权】丧偶老年人再婚 能继承配偶遗产吗?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17日 007版)
我今年66岁,10年前我前妻就去世了。几年前,我与同为丧偶老人的孙某经人介绍认识。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们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在孙某购买的房子内。不久前,孙某也因病去世。我为孙某操办了丧事。前几天,孙某的孩子要求我近期搬离孙某的房子,并说我是再婚,无权继承他母亲的遗产。
我认为我与孙某是夫妻,妻子去世后我作为丈夫当然有权利继承妻子的房屋,他人无权把我赶走。
请问,我是否有权继承孙某的遗产?
读者:张平
张平:
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婚姻法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再婚的夫妻,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只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故此,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所以,如果该房屋确实是孙某购买且孙某有完全的产权,你就有权继承该房屋。
(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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