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好制度的确立应当超越部门利益纠葛
据11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基本药物制度争议激烈——一是新目录之争,是要保留现行《医保目录》还是要重修《基本药物目录》;二是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模式之争,卫生部要定点生产、直接配送,统一定价,并“强制”医疗机构使用,而人保部认为应当发挥医保机构作为药品主要付费者的“团购”力量,与药品供方谈判出一个合理的基本药物价格,再配之约束性强的医保支付手段。
单纯站在价值判断的维度来评述两大部门之间的这场激辩,很容易陷入迷途。尽管打出“市场牌”的人保部方案似乎要优越些。但是,惟有首先对引发这场激辩的原由有一个清醒认识,方能认清问题的本质。
《医保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在外行看来无非只是一个称谓问题,然而在卫生部和人保部这两个部门来说,差别就大了:谁掌握了基本药物目录,谁就主导了基本药物采购、生产、供应等整个链条。有关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模式上的争议就更直白了:卫生部要单设基本药物供应体系,从生产到使用一管到底;而人保部要发挥团购力量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说到底,两大部门的争议核心似乎只有一个:基本药物制度更适合由我来主导,我要拥有主导基本药物制度的权力。
弄清了这一点,再来看各自的方案。卫生部的方案确实计划色彩较为浓厚,容易滋生定点垄断,增加权力寻租空间,不利于实施有效监管。人保部尖锐地指出这一点,应该说戳到了卫生部的痛处。可是,反过来将人保部刺人之矛对准其自身,我们又能看到什么呢?别忘了,医保机构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力量,由它来和药品生产者谈判议价,真的就会给患者带来实惠吗?其中是否也同样存在着不小的寻租空间,进而可能间接滋生定点垄断?
既然是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激辩,当然应该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核心,一切为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着想。显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不在于把权力给谁更好,这是没有完美答案的;而在于对这一权力实施怎样的约束与制衡,才能使基本药物制度的设计初衷真正得以实现。否则,为权和利而争的激辩,只会让公众越来越糊涂,不知到底该相信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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