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感动我的一本书征文】《敌后武工队》 领我进入书的殿堂
记忆中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外婆的针线筐里的那本《敌后武工队》。那是外公从大队部拿回来的。在那“批林批孔”的日子里,这本小说成了乡亲们卷烟的烟纸。一到开会的时候,烟民们都要从上面扯下几张,撕成小条卷烟。后来,外公拿了回来,给外婆用来夹鞋样子。
读小学三年级的我,凭借一本四角号码小字典,磕磕绊绊地把这本书读了下来。我为魏强他们的机智勇敢而感动,为无耻的哈巴狗,侯扒皮和刘魁胜而咬牙切齿。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窗户,我从来没有想到还有这么好的故事,这么鲜明的人物。
从那以后,我发了疯地四处找书看,几乎达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连竖版繁体字的书也要借回家读。
后来,我们搬到了县城。在偌大的县城里,我仍旧四处寻书。新华书店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那一排排书架和清淡的墨香是那么的诱人。每次去新华书店的时候,我都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生怕弄脏了书,被书店里的工作人员赶出来。那时候的书店不像现在,可以长时间地看书,看上几十分钟必定会被赶出来。
老师曾经给我们布置过一篇叫《我的理想》的作文,我在作文中写道:“我想去新华书店卖书,那样我就能天天看书了。”在儿时的心中,能够天天有书看,给我个皇帝我也不做。
后来被工作人员赶出来的次数太多,也不好意思进去蹭书了。于是将目光转向了旧书摊。虽然是旧书,但一本起码也要五毛钱,父母给的零花钱刚够买一本的。为了能够拥有那些书,我想尽了办法。中午,我常给卖书的老大爷送个馒头和一碗热水,只求买书的时候能便宜一点。
为了能筹钱买书,我又将目光转向了破烂。我清楚地记得,一斤玻璃是七分钱,一个罐头瓶是四分钱。放学以后,我经常拿着个篮子在街上乱逛,以求能够拣到些破烂换钱买书。手指头经常被玻璃划破,从地上抓把土胡乱抹一下就过去了。后来,母亲为我缝了个厚厚的手套,手上才没有那么多伤痕。
在捡破烂的日子里,我最恨那些“有钱人”的孩子。他们经常把罐头瓶子摔在墙上,只是为了听那一声巨响。对我来说,这简直是暴殄天物。就为了听那一声响,四分钱就变成了一分钱。
书越积攒越多,父亲为我打了个书架。当母亲掀起我的床垫,看到床垫下那厚达一尺的书时,母亲哭了。当把我心爱的书摆上书架的时候,父亲惊讶地发现,他打的那个书架太小了,根本放不下那些书。父亲也老泪纵横,泪水从他那满是沧桑的脸上滑落。我安慰父母说:“爹,娘,你们不知道,睡在书上有多舒服。”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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