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有序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短缺、功能产业和发展活力有待提升的街区厂区作为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对象,综合考虑功能关联性、空间连续性、设施共享性、实施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确定改造提升范围和实施时序,纳入城市更新实施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各类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点。在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方面,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改造提升老旧厂房,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适应产业升级需要;盘活闲置厂区厂房,植入科技、商业、文化、体育等新业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在推动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方面,改造提升老旧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完善服务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和慢行系统,提高空间品质;引导商务楼宇开放底层空间,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商业业态升级,打造街区文化品牌。
在推动老旧生活街区品质提升方面,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品质提升,推进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提高老旧生活街区宜居水平;梳理街区特色文化资源,延续街区生活记忆;盘活闲置房屋,扩展“家门口”就业空间。
《指导意见》还提出,推动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融合发展。实施老旧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设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改造提升,推动站城融合与产业升级;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片区立体复合利用。同时,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利用。通过“微更新”等方式,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提升,延续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持续做好街区镇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鼓励多元活化利用,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时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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