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0月23日,国家防减救灾委、应急管理部针对西藏巴青7.0级地震灾害,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三级,增派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在前期调拨5000件中央救灾物资基础上,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西藏增加调拨棉帐篷、棉大衣、折叠床等5000件中央救灾物资,并启动应急物资政社协同保障机制,协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及有关基金会、企业和社会平台,及时调拨移动厕所、取暖炉、食品、燃料等物资4.3万件,组织各方在集中安置点开伙提供热食,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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