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
近日,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面馆,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6月15日,“遇见小面”公司撤诉、企业创始人公开致歉,并决定将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对方,同时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
此前,已有不少“遇见小面”的储值会员在社交平台上晒出退款截图,以表达对该品牌此次维权的不满。所以不少人怀疑,此番道歉其实是迫于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压力。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仅凭读音近似、部分文字重合,是无法定性商标侵权的。判断商标是否近似,需综合考虑音、形、义、整体标识、消费场景等多重因素,还要看对方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仿冒。
“遇见小面”此次维权“翻车”,很大程度在于其操作有些“用力过猛”——“渝见小面”是一家开在三线城市的夫妻小店,这座城市并没有“遇见小面”的分店;虽然店名只有一字之差,但“渝见小面”从门头到装修、菜品等都跟“遇见小面”不同……而“遇见小面”是一个连锁餐饮品牌,在香港交易所成功上市。二者的体量、影响力、知名度,可以说毫无可比性。对这样一家小店挥起“维权”大棒,是否有些“以强凌弱”呢?起码很多网友是这么认为的。
近年来,随着商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注册商标数量快速增长,“商标维权”时有发生,但有些维权并不是以打击恶意仿冒、抄袭、蹭热度牟利等不正当竞争为目的,而是恶意的、“碰瓷式”的——不仅破坏营商环境、浪费司法资源,也有违知识产权保护的初心和价值。
对餐饮企业而言,做出独具特色的菜品,才是任何人都仿冒不了的“硬商标”。商标保护应科学、良性地开展,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知名企业更应审慎判断,而非“一刀切”挥向所有人。有时,非但赢不了官司,还“输”掉了人心,而人心,往往是更大的潜力和资本。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