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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新鲜事儿|@挖掘机司机、货车司机,当心这类虚假招工!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2026-05-2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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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假装找工作骗老板,一边假装老板骗同行,从而使实际的老板和挖掘机司机陷入错误认识,致多名挖掘机司机被骗。

近日,《检察日报》报道了一起案件,揭露挖掘机司机贺某虚假招聘“两头骗”的算盘。

2022年的一天,挖掘机司机贺某在某招聘App上发现一则招聘挖掘机司机的信息。贺某与老板联系后开工干活,完工后对方并没有如约支付工资,贺某多次索要无果。

然而,这次被骗经历让贺某萌发了一个“赚快钱”的点子。

他想到,挖掘机司机基本上都是日结工资,一般为300元至500元,金额较小,工期又短,而且都是通过电话联系具体用工要求,即使司机知道被骗了,一般也不会因几百元报警,即使报警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安全性”比较高。

于是,他开始通过模仿这种手段行骗。

此后,贺某在招聘App上翻看挖掘机司机招工信息,发现有合适的对象时,就冒充司机咨询老板,了解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及日结金额。

然后,贺某将招工信息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修改成自己,冒充老板,再将招工信息发到招聘App上,有司机联系后,再向其发送具体的工作信息。

最后,工作完成后,老板给贺某结算了工资,但贺某将工资截留据为己有,不向司机支付。

经查,2023年至2025年期间,贺某共发布400余条招聘信息,骗取15名被害人劳动报酬共计10880元。截至今年2月,贺某已向大部分被害人退赔钱款9980元并取得谅解。

今年4月16日,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检察院对贺某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2022年,《浙江法治报》也披露过一起假冒司机和发货方,以骗取公铁联运短驳费垫付款的系列合同诈骗案。

在该案件中,谢某某等4人在平台上,以结伙或单独的形式,假冒司机身份,与有云南、贵州等方向长途货运需求的发货方签订公路运输合同。

与此同时,他们又假冒发货方,在平台上与司机签订短途货运合同,要求司机将货物运送至铁路货场义乌西站转铁路运输,并联系物流公司商定了明显高出市场常规价格的短驳运费。

之后,谢某某等人利用物流公司承接公铁联运订单可先行垫付短驳运费的操作便利,让司机在货物送达铁路货场后,向物流公司申领出事先约定的高额短驳费。司机扣除实际运费后将余款转至谢某某等人的收款账户。

货物到达目的地铁路货场后,谢某某等人就会失联,收货人为了取得货物,就不得不支付高额短驳费、铁路运费,而且还要负责后续转运工作并支付相应费用。这不仅骗了司机,还对正常的公铁联运物流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所有涉案人员被刑事处罚外,该院还对3家物流企业发出检察建议。

总结上述物流领域“两头骗”的情形,主要分为套信息、改信息、截工资三步:

首先,骗子伪装求职者,联系真实老板或业务方,问清岗位、地点、工资等信息;

其次,把招聘信息或业务信息的联系人改成自己,冒充用工方重发;

最后,工人干完活后,老板把工资打给骗子,骗子拉黑工人、截留钱款。

对此,提醒各位求职者,尤其是建筑、物流零工领域的求职者:

——对于招聘信息联系人频繁更换、号码陌生的情形一定要警惕,通过企业官网、人社平台、正规招聘平台核实岗位;

——要求单独联系、绕过平台沟通的存在高风险;

——工资由“中介”代发的,可能会被截留,务必直接对接用工方。

来源:检察日报、浙江法治报等

工人日报客户端【打工新鲜事儿】第1526期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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