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记者蒋起东)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管理规范化迈出了关键一步。近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管理的必然要求,将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管理,提高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能力、水平和素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为应急救援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办法》施行后,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管理方面将会有三方面变化。一是取证要求变化。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由水平评价类依法调整为准入类后,《办法》明确的应当取证人员必须取得《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实施主体变化。《办法》施行前应急救援员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由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组织实施;施行后由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具体实施。三是取证程序变化。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在通过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后,需在一年内通过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综合管理平台提交证书申请,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发证。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一系列高效便民的举措,例如通过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综合管理平台发布鉴定计划、受理报名申请、审核相关信息、核发资格证书、审批延期申请等功能,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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