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社评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由“有”向“优”转变

来源:工人日报
2026-01-22 02:41

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权益,重要的是有效破除制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能参保、不愿参保、权益保障不完善等问题,这离不开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政策,需要政府部门、平台企业等多方协同发力,在制度设计、责任共担与服务优化等方面持续推进系统化改革。

近日,《工人日报》报道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发生的变化——京东宣布为全职外卖骑手缴纳“五险一金”,目前已覆盖约15万名全职骑手。美团、淘宝闪购等多家平台企业为骑手发放的社保补贴陆续到账,有效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职工社保。不过,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网初见成效的同时,骑手职业预期不确定、个人缴费负担较重、社保转移接续不畅等现实堵点问题也陆续显现出来。

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超过2亿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且人数在不断增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我国劳动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保障他们的社保权益,让其放心、安心工作,不仅是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也对促进高质量就业和保持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经过多方努力和探索,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织就社会保障网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当地职工社保。一些平台企业和全职骑手等与平台企业具有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骑手缴纳社会保险,为众包骑手等与平台企业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同时,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在一系列社保改革措施的推动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正在稳步提升。

不过,一些制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权益的堵点难点问题,也随着改革的提速渐渐凸显出来。比如,由于大多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明确,在当前法律制度环境下,将其全部纳入职工社保存在一些制度梗阻,急需制定特殊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一些地方虽然允许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社保,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部分需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人承担,这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缴费负担,平衡其社保权益和经济负担需要有新的创新举措;一些大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不稳定,而且参加了城乡社保,其在就业地参保不积极,断保现象较突出,如何让他们稳定参保也需要在社保转移接续等技术层面推出有针对性措施。

实践证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权益从基本无保障到实现了有覆盖,是有关部门强化顶层设计、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平台企业强化实践等综合施策的结果,依赖于一系列新制度、新机制、新举措的多维度运行。同样,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权益从“有”到“优”,离不开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政策,需要政府部门、平台企业等多方协同发力,在制度设计、责任共担与服务优化等方面持续推进系统化改革。

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权益,重要的是有效破除制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能参保、不愿参保、权益保障不完善等问题。比如,打破一些地方要求参保者必须具有本地户籍的限制,让非本地户籍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在就业地参保,同等享受就业地的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尽快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改革当前要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同时负担用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政策,降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缴费负担,使其愿意参保;打通职工社保和城乡社保的政策界限,通过机制转换,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缴费数额与社保权益能够充分挂钩。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提出,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等。这些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提质扩面提供了依据和方向。期待通过政府部门、平台及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权益从“有”向“优”转变。

责任编辑:肖天

媒体矩阵


  • 全国总工会微信

  • 工人日报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 中工网微博
           

  • 中工网抖音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全国总工会
微信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