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珑,女,汉族,198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宣传工作组组长。
李珑参加法院工作十年以来,历经民事审判、立案诉服、新闻宣传等多个岗位的锻炼,始终心系群众,兢兢业业,不懈求索,锤炼政治素养,热爱审判事业,厚积业务经验。无论是战斗在审判一线,还是身处服务审判后方,用法理明辨是非曲直,用真情温暖百姓人心,用热爱唱响法治之路,是她对司法事业理想信念的有力诠释和忠诚践行。

成为员额法官第一年,她带领审判团队全年审结民事案件2382件,数量位居全院民事审判第二位,一审发回改判率远低于庭室平均值。发出北京首例“噪音侵扰”诉前禁止令,五个工作日化解持续近一年的纠纷,获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小案大道理》予以刊载宣传,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从事宣传工作期间,她带领团队创新推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AI“漫”说法、“劳争‘肖’消乐”等普法“拳头产品”,反映女法官职业坚守和精神传承的短视频“她的回答”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获优秀奖。因成绩突出,她先后荣获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首都市民学习之星、最美朝阳政法标兵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嘉奖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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