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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虐待老人 获刑二年三个月

来源:北京日报
2024-05-09 09:02

原标题:护工虐待老人 获刑二年三个月

北京日报讯(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何珊 蔡君艺)护工宋某某在照料老年患者时,多次以殴打、辱骂等方式虐待被看护人。近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对宋某某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三年内禁止从事看护工作。

2023年8月至9月,因车祸造成颅脑损伤的赵某某在医院住院治疗,子女通过某家政公司聘请宋某某作为医疗护工照顾其生活起居。看护期间,因赵某某在检查、喂饭时不太配合,宋某某就以捆绑、恐吓等方式粗暴对待,后发展为肆意发泄情绪,动辄殴打、辱骂赵某某,并用鞋底、手套等抽打被害人,因病失语且无行动能力的老人只能默默承受。

因宋某某虐待行为不易留下伤痕,家属虽经常探望老人,却未发现老人被虐待的痕迹。直至9月初,家属发现老人脸颊上贴了医用胶布,经询问得知,宋某某在一次虐待赵某某时将其脸部划破,企图用胶布掩盖。又听病友说起,宋某某经常虐待老人,其恶劣行径才得以暴露。后经鉴定,被害人身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老年被看护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已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焦点,案发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向涉案家政公司及医院分别制发检察建议,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号检察建议”精神,督促加强护理人员安全监管,共同推进护理行业社会综合治理。

检察官提醒,家属在聘请护工时应多留心,考察对方的从业经历、个人素质,发现家庭成员可能遭受虐待时,应及时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责任编辑: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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