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 - 工会 - 中工网

中工娱乐

浙江衢州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

来源:中工网
2021-05-11 10:10

  中工网讯 日前,浙江省衢州市总工会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对职工疗休养的费用标准、时间、地点等事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其中,费用标准提高至3000元。通知明确,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按每人不高于600元/天的限额,总费用每人不高于3000元/年。

  在疗休养对象上,优先安排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劳动条件艰苦或劳动强度大的一线职工、劳动模范及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等先进模范人物、高技能人才、因工负伤或即将退休的职工疗休养。同时,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

  除此之外,疗休养范围有所扩大,单位组织跨省疗休养的,除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长三角(沪苏浙皖)等区域外,增加了“联盟花园”地区(黄山市、南平市、上饶市)。

  鼓励职工在本市域内开展疗休养活动,在本市域内疗休养的,可采取分时段方式进行,但最多不超过2次。优先选择到对口帮扶(援助、协作)地区及“联盟花园”地区疗休养。职工参加在本省内或到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长三角(沪苏浙皖)区域疗休养的,时间安排一般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赴对口帮扶(援助、协作)地区疗休养的,因交通原因可视情延长在途时间,但一般不超过7天。(据《浙江工人日报》报道 浙江工人日报记者曾晨路 见习记者李凡 通讯员毛朝阳)

责任编辑:李方

媒体矩阵


  • 中工网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号

  • 中工网微博号

  • 中工网抖音号

中工网客户端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马上体验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3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