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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销售人员是否应承担企业经营风险
//www.workercn.cn2018-06-22 16:05:02来源: 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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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小长假虽然已经过去,但由端午节而衍生出来的话题持续不断。近日,据媒体报道,一名咖啡店的员工被要求上交500元,作为销售粽子的保证金。

  事实上,在不少以销售为主的企业内,非销售员工也常常会被企业老板要求从事销售的工作,并派下相应的销售指标。对此,劳动报记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有你安Union”发布线上调查,结果显示,非销售员工被要求从事推销工作的并不多,而逾六成的受访者表示,如果自己是非销售员工,则不会接受企业下派的销售工作。

  事件

  店员销售粽子要先上交保证金

  据媒体报道称,这名员工所在的咖啡门店店长要求所有店员上交500元作为销售粽子的保证金。根据往年的销售情况来看,这款粽子的销量并不如人意,如果通过达到销售指标拿回这500元,颇有难度。但是店长有令,他们又不能不交,因此有苦也说不出。

  “我们卖掉一包,他退50元给我们,外加5元奖金。按照500元的保证金来算,每个人需要卖10包,才能把自己的500元拿回来。如果卖不掉,就会从500元里扣,一包扣50元。”该门店的店长还跟员工说:“全部卖掉,就奖励50元,10天的期限。按照利率算,上涨10%,比理财还划算。”

  对此,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此次收取保证金的行为仅仅只是店长个人的行为。目前已经要求该门店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并及时进行了纠正。

  对于非销售员工从事销售工作这一话题,记者进行了线上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1%的受访者并未遭遇过公司下派销售指标的情况,而有19%的受访者表示曾经接受过公司的这类要求。持支持态度的网友“町町然晓”认为,如果企业将销售指标作为一种奖励机制,应该还是可以接受的。

  热议

  处罚未达标职工不合理也不合法

  撇开销售粽子这一情况,在职场中,有不少企业都会向员工下派非本岗位的工作。轻则隔三岔五被指派其他工作内容,重则以工作指标衡量。那么,有多少职场人会答应企业的这一要求呢?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3%的受访者表示了愿意,而67%的受访者则会对企业说“不”。

  网友“华仔”认为,这种方式要建立在“员工和公司十分紧密、愿意付出”的情况下,不然只能起到副作用,导致公司员工的流失。也有受访者觉得这种规则不仅不是有效率的营销手段,而且还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为企业分担销售压力,人人有责,个个出力。”网友“徐剑斌”表示,如果企业有这个需求,自己分担压力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企业因完不成额外的指标,而处罚员工,那么企业“不应该”也“无权”处罚,“劳动合同中并没有这个岗位的约定,又何谈处罚呢?”与他的观点相似,在调查中,所有受访者都认为企业无权对未完成非本岗位业绩的员工进行处罚,这样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提醒

  企业不可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

  对于报道中店长的做法,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邵敏杰表示,这一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另外,第八十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邵敏杰认为,企业作为经营主体,与职工之间的地位差距比较悬殊。因此,更加不能以保证金、担保金等方式将自身经营的风险转嫁给职工。(劳动报记者 黄嘉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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