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职工话题-正文
独生子女“带薪陪床假”值得推广
//www.workercn.cn2018-01-26 15:47:01来源: 中工网——《劳动新闻》
分享到: 更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的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披露,到2017年年底,全国有黑龙江、福建、广西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尤其是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渐年老。独生子女,特别是在外地的独生子女如何照顾父母已经成为值得关注的议题。据报道,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3亿,占总人口的16.7%,其中空巢老人占老年人口的51.3%。一些地方出台的“带薪陪床假”,既是对老年人的制度关怀,也是对子女赡养扶助老人的鼓励和肯定,在取得成功经验后,很有必要在全国范围推广,让更多人享受到这一制度红利。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正式的“带薪陪床假”实施以前,不排除有国企、政府部门等对考勤要求不太严格的部门,变相给职工安排“带薪陪床假”,即在职工请假“陪护”父母时,不减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这对其他劳动者而言,无疑也是变相的不公平。因而,不妨在条件成熟时,普遍推行“带薪陪床假”,让更多人享受到这一制度温暖。

  当然,推广“带薪陪床假”还应统筹考虑以下问题,一是不少私企的资金压力较大,在“带薪陪床假”面前,会不会歧视或拒绝录用独生子女。二是无论是否系独生子女,均有照料老年人的义务,不宜忽略非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需求。三是该如何确保“带薪陪床假”落到实处,而非仅仅是纸面上的权利。

  在推广至全国时,不妨对执行“带薪陪床假”制度较好的企业予以奖励和税收优惠,毕竟,优待老年人是子女、社会和政府的共同责任。另外,还应注重对违规企业施加惩戒,进而让“带薪陪床假”成为劳动者的真正权利,成为老年人的真正福利。 (史奉楚)

我要留言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