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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不知道在前方等着我的,是怎样的案情。我只庆幸所办案件中,那些当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起伏波折,能让我这样普通平凡的人,用一生心血和精力,来倾听、来说服、来劝解、来裁决,将这些点点滴滴,一一收入心中。”黄志丽告诉记者,带着一脸真诚。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10月13日,她获评第五届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黄志丽个子不高,但一脸的清秀让人觉得亲近。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黄志丽坚持“因案施策”,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志丽是个好孩子。”村里的陈婆这样评价黄志丽。认识陈婆的时候黄志丽还只是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上世纪90年代末,陈婆起诉8个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陈婆虽然起诉但也心软,调解同意3个女儿每月各出10元、5个儿子每月各出12元的赡养费。3年后,初任审判员的黄志丽收到陈婆的起诉书,要求将赡养费提高到每个女儿30元、每个儿子50元。
接下来的一周多时间里,黄志丽每天去看望老人,听老人讲子女小时候的成长故事,并详细记下来。接案的第15天,她正式通知陈婆的子女进行调解。黄志丽拿出笔记,开始读老人讲述的故事……
调解成功了,子女们要接老人到各自家中。
这就是黄志丽,平均每天办结案近2件,上诉率不到3‰,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她不满足于坐堂办案,把调解功夫做在庭外,让司法关怀暖到群众心里,坚持一个亲人、一份关爱、一倍辛勤、一分欣慰的“四个一”办案理念。
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坚持?”她笑着说:“每次看到当事人如释重负的笑脸,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因为这样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她甚至一年审结案件最多达到734件。
黄志丽还设立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进行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工作室成立以来,共为群众答疑解难474次,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法律服务134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9件次,巡回办结案件94件,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5件。目前,芗城区已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
一路走来,荣誉接踵而至,黄志丽除了开庭、调查、调解等,还要接待慕名而来的群众。但黄志丽下基层、进社区并没中断,反而跑得更勤了。她提醒自己,一定要记住群众的“难”,真诚对待每一位群众,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中工网记者 吴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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